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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惟庸中国古代最后一个丞相,被诛灭九族真相是什么?

时间:2024-10-30 10:08:48

胡惟庸是明朝的开国功臣,同时也是中国历史上最后一任丞相。1380年(洪武十三年),明太祖朱元璋以宰相胡惟庸图谋造反的罪名下令将其处死并株连九族,这便是明朝历史上震惊中外的“胡惟庸案”。此案背后的真相是什么?

胡惟庸,安徽定远人。元至正十五年(1355年)在和州(今安徽和县)投奔朱元璋被受元帅府奏差、宣使等职,后担任主簿、通判、知县等地方官。明洪武三年(1370年)任中书省参知政事,不久代替汪广洋出任右丞相。洪武六年(1373),右丞相汪广洋降职为广东行省参政,胡惟庸独自掌管中书省的政务。七月出任右丞相,不久任左丞相。

胡惟庸

一、“胡惟庸案的起因

1、独断专行,排斥异己。1373年,胡惟庸任中书省左丞相。皇上认为胡惟庸是个人才,宠爱重用他。胡惟庸也自我勉励,曾以谨小慎微博得皇上欢心,受到恩宠日益厚重。后权势日盛,渐专权跋扈,不知忌讳,权倾一时,生杀予夺,免官升职,有时不报告皇上便径直执行。内外各部门呈上的密封的奏章,胡惟庸一定先拿来翻阅,如果对自己不利的,他就隐藏奏章不让皇上知道。天下热衷功名的人以及失去了职位的功臣、武夫竞相奔走于其门,贿送的金帛、名马、玩好之物,不可胜计。

大将军徐达极恨他奸邪,私下告诉了皇上。胡惟庸于是诱惑徐达的守门人福寿,图谋算计徐达,但被福寿揭发了。御史中丞刘基也曾说过他的短处。不久,刘基生病,皇上派胡惟庸带医生探视,胡惟庸便对刘基下毒。刘基死后,他更加无所顾忌。此后,他权势更盛。他定远老家的井中,突然生出石笋,出水数尺,献媚的人争相说这是祥瑞之兆。他们还说胡惟庸祖父三代的坟墓上,晚上都有火光照亮夜空。胡惟庸更加高兴和自负,从此有了谋反之心。

胡惟庸案

2、有“异谋”。“异谋”表现之一:吉安侯陆仲亨、平凉侯费聚收集军马,以图谋反。胡惟庸还千方百计地拉拢因犯法受朱元璋谴责的吉安侯陆仲亨、平凉侯费聚。吉安侯陆仲亨从陕西回来,擅自乘坐驿车。皇上大怒,责令他到代县捕盗贼。平凉侯费聚奉命安抚苏州军民,整天沉溺酒色。皇上大怒,责令他往西北去招降蒙古,他无功而返,皇上又严厉斥责他。两人都非常害怕。胡惟庸暗中用权势和财富对他们二人进行威逼利诱。两人一向有勇无谋,眼见胡惟庸掌管朝政,便与他秘密往来。两人曾到胡惟庸家饮酒,酒酣时,胡惟庸屏退左右,对他俩说:“我们所干的事多不合法,一旦被发觉,将怎么办?”两人更加惶恐。胡惟庸于是将自己的主意告诉了他们,令他们在外面收集兵马。

“异谋”表现之二:组织御使大夫陈宁、御史中丞涂节、都督毛骧等为心腹,密谋策划。《明史·胡惟庸传》记载:陈宁愿是元末镇江小吏。后从军至集庆(今南京),馆于军帅家,代军帅上书信事,受朱元璋称善,召试文词,用于行省掾吏。后历任广德知府、枢密院都事、浙东按察使等职,犯法系狱一年,冬终将处决,太祖怜其才,命诸将数其罪而宥之,用于太仓市舶提举。

洪武元年,召为司农卿,迁兵部尚书、参知政事、知吏、户、礼部三部事。三年坐事降出苏州知府,寻改浙江行省参政未行,左丞相胡惟庸去却荐用为御史中丞,收为自己执法机关的党羽。六年后,又拜陈宁为御史大夫。陈宁性苛刻,尝烧铁烙肌体,吏民苦之,号称“陈烙铁”。其子陈孟麟亦数谏,尽被捶数百而死。太祖恶其不情曰:“宁于其子如此,奚有于君父耶?”宁闻之,惧,遂与惟庸通谋。胡惟庸又指令毛骧(定远人)收买皇宫卫士刘遇贤和亡命之徒魏文进等为心腹,进行情报活动。

“异谋”之三:是利用亲家、太仆寺丞李存义去阴说兄长、太师李善长许以为王。太仆寺丞李存义是李善长的弟弟,胡惟庸的女婿李佑的父亲,胡惟庸令他暗中游说李善长。李善长年纪已老,无法坚决拒绝,开始不同意,后来便模棱两可了。胡惟庸更加以为事情可以成功,于是派明州卫指挥林贤出海招引倭寇,与他们约定日期相会。又派元旧臣封绩送信向元朝嗣君称臣,请求出兵做外应。

洪武六年,胡惟庸的儿子坐马车奔驰过市,坠死于车下,胡惟庸将驾车的人杀死。皇上大怒,命他偿命。胡惟庸请求用金帛补偿驾车人家,皇上不许。胡惟庸害怕了,便与御史大夫陈宁、中丞涂节等人图谋起事,暗中告知各地的追随者,以及依从于自己的武臣。

3、僭越。“胡惟庸案”的起因是从一件很小的事件引发的,洪武十二年(1379年)九月,占城(今越南南部)使者来南京朝贡,接受贡使觐见原本属于皇权而非相权的范围。可当时身为左丞相的胡惟庸却越俎代庖替皇帝完成了这次朝贡礼仪。

胡惟庸此举确实属于僭越。如果这件事发生在明朝后来的皇帝身上,可能根本不算什么,但这事发生在明朝权力欲最强烈的太祖皇帝朱元璋身上,性质就大不一样了。朱元璋在得知此事后大为震怒,他当即把左丞相胡惟庸、右丞相汪广洋等人骂个狗血淋头,吓得众臣顿首谢罪。

这一切引起朱元璋的极大注意。朱元璋从元亡的教训中,深感臣下权力太大,会导致元末“宰相专权”“臣操威福”的局面重演。早在洪武九年,即对各省权力机构进行改革,十一年,又令六部奏事不得关闭中书省,进一步削弱了中书省权力。

洪武十三年(1380年),明太祖朱元璋以宰相胡惟庸图谋造反的罪名下令将其处死并株连九族,这便是明朝历史上大名鼎鼎的“胡惟庸案”。

明太祖朱元璋

“胡惟庸案”深层次原因

胡惟庸案的发生有其深刻的历史背景。胡惟庸案件的关键,所体现出来的就是相权同皇权之间的矛盾。明朝中书省掌全国大权,丞相对一切庶务有权专决,统率百官,只对皇帝负责。

建国初期,李善长为相小心谨慎和朱元璋的冲突不够明显。接着是高邮人汪广洋任相,不敢管事,庸碌无为,被胡惟庸排挤得罪被杀。胡惟庸为相7年,在中书省最久,权力最重,最专横,党羽最多,使朱元璋大权旁落,十分不满。又加上胡惟庸与军事将领相勾结,致使军事集团与朝廷政治首脑结合在一起,直接威胁着大明江山。所以朱元璋决心消灭,兴起“胡惟庸案”,并利用胡惟庸为进行政治斗争的方便武器,凡是心怀怨望的,行为跋扈的,对皇家统治有威胁的文武官员、大地主都陆续被罗织为胡党罪犯,处死抄家。吴晗先生在《胡惟庸党案考》一文中认为其属于统治集团内部争夺权力的矛盾胡惟庸党案的根本原因在于胡惟庸专擅行政大权的行为侵害了皇权的至高无上。朱元璋处死胡惟庸以及其后对开国诸臣的广泛株连都是其加强皇权的重要手段。

“胡惟庸案”影响深远

胡惟庸的罪状也随着统治阶级内部矛盾的发展而发展。而株连的人数越来越大,范围越来越广,直至摧毁朱元璋发家的淮西集团的主要力量。“胡惟庸案”前后历时12年,受此案波及被诛杀者多达三万余人。“胡党”而受株连至死或已死而追夺爵位的开国功臣有韩国公李善长、南雄侯赵庸、荥阳侯郑遇春、永嘉侯朱亮祖、靖宁侯、吉安侯陆仲亨、平凉侯费聚、延安侯唐胜宗等一公二十一侯。

胡惟庸党案是明代政治史上不可忽视的重要事件。以此为契机,朱元璋遂罢丞相,革中书省,并严格规定嗣君不得再立丞相。臣下敢有奏请说立者,处以重刑。秦汉以来行之千年的宰相制度就此被废除。皇帝直接统辖六部,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中央集权得到进一步加强。中国历史上的皇帝集权,在制度上达到前所未有的高度。这套制度也被后世统治者所仿效,成为其后数百年间中国政治制度史上最重要的一个层面。